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3 10:23:00
本报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通过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机动车领域环境污染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围绕机动车排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加强重型货车和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弄虚作假问题。围绕货车排放责任链条,落实生产者、所有者、使用者和服务者责任,通过推动生产厂家、运输公司、用车大户、检验维修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行环保要求,共同营造机动车守法良好氛围。
意见共包括五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指导重型货车落实合规达标排放要求。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重型货车污染排放监管。二是强化机动车排放与检验维护治理。严格检验机构准入、日常运行和退出管理,规范维修机构维护治理行为,加强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三是推进机动车排放源头管理。指导新车生产企业完善数据防篡改功能设计。对因设计生产缺陷造成污染排放车辆及时召回。利用补贴手段推动老旧车辆报废更新。四是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推进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五是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水平。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科技手段,精准识别违法线索。配强监管队伍和科技设备。
《人民日报》(2025年05月13日 第 10 版)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