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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2 11:36:00    

8月29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通过一批人事事项,具体如下: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0号)

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任命:

蔡 英(女)为临川区人大常委会荆公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盈(女)为临川区人大常委会荆公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1号)

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任命:

黎明华为临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2号)

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任命:

刘秋林为临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卫龙的临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3号)

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任命:

丁 燕(女)为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卢堂良的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晓飒(女)的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4号)

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接受黄德仁、付文(女)、黄伟中和马志敏4人辞去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黄德仁、付文(女)、黄伟中和马志敏4人的代表资格终止。黄伟中为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担任的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下一次会议备案。

抚州市临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363人。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来源:临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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